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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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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辖区证券期货纠纷小额速调机制正式开启

点击量:657 时间:201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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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9日,在江苏证监局指导下,江苏辖区华泰证券、南京证券、东吴证券、国联证券、东海证券、弘业期货、东海期货、国联期货、锦泰期货、创元期货、道通期货、宁证期货、新纪元期货等13家证券期货法人机构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签署《证券期货纠纷小额速调合作协议》。江苏证监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殷建华,投服中心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黄勇,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华泰证券签约人员代表签约机构发言。

    殷建华在致辞时表示,小额速调签约是江苏局认真落实证监会党委部署,积极推动开展证券期货行业文化建设的一项有力举措。小额速调机制既能畅通投资者诉求表达与权利实现渠道,强化经营机构主体责任,也有助于缩短纠纷解决周期,减轻经营机构纠纷处理压力,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下一步,江苏局将继续深入推进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辖区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黄勇在致辞时指出,小额速调机制是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重要创新成果,有利于提高纠纷化解效率,降低纠纷化解成本。江苏辖区13家机构加入这一机制,是投服中心、江苏证监局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共同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的又一重要举措。

    华泰证券代表在发言中表示,协议签署后,将有利于经营机构更加专业、公正、便捷地处理证券期货小额纠纷,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华泰证券将积极履行合作协议约定,从一线化解纠纷,为构建和谐稳定资本市场作出贡献。

    小额速调协议约定,人民币1万元以下的证券期货纠纷,经投资者申请,投服中心可根据纠纷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行业惯例等提出调解建议,签约机构应按照该建议与投资者签署调解协议并履行。

     此前,江苏辖区专门举办了小额速调座谈会。辖区各证券、期货法人机构代表与投服中心就小额速调的性质、意义、特点、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沟通交流,并初步达成一致意见,为本次协议成功签署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