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访江苏省证券业协会网站!
  • 看不清?点击更换
登 录
  • 看不清?点击更换
行业资讯

基金声誉风险管理指引出台!设立或指定专门团队 指定新闻发言人 来看三大要点

点击量:185 时间:2022-06-20

根据券商中国报道,继银行、保险、证券行业先后实施声誉风险管理以来,公募基金行业声誉管理指引也于近期落地。“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设立或指定专门团队”、“指定新闻发言人”……这些事项将成为基金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近期印发《基金管理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下称“指引”。其中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应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有效防范和控制声誉风险,妥善处置声誉事件,减少对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和对行业造成的负面影响。

要点一:三大起草原则

公开数据显示,中国的公募基金有效账户数已经接近12亿,公募基金规模已经超过了25万亿,基金已走入大众。随着基金受关注程度日益提高,基金业协会适时发布了基金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

协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借鉴境内外监管实践经验,结合我国基金行业实际起草了该指引,指引的拟定遵循了以下三点原则:

一是借鉴其他金融业经验,充分考虑行业实践。在比较分析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声誉风险相关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的基础上,结合基金行业发展实际情况,完善声誉风险管理制度、机制体系;

二是提高及时性、有效性,落实各级组织责任。明确协会职责,强化基金管理公司各级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声誉风险管理职责和义务,督促其及时有效落实指引要求;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工作机制。根据近年来基金管理公司在声誉风险管理方面的问题、困难以及行业自律经验,完善声誉风险监测、评估、应对处置等机制,明确行业协作及自律管理措施。

要点二:五点基本原则

指引确立了声誉风险管理处置的五点原则:

一是全面性原则。基金管理公司的声誉风险管理应覆盖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子公司和全体工作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是审慎性原则。基金管理公司应审慎评估、判断、分析声誉风险,妥善处置声誉事件。

三是及时有效原则。基金管理公司应主动识别、报告以及防范声誉风险,建立及时高效的声誉事件处置机制,及时修复公司受损声誉。

四是匹配性原则。基金管理公司应进行多层次、差异化的声誉风险管理,与自身规模、经营状况、风险状况及系统重要性相匹配,并结合外部环境和内部管理变化适时调整。

五是前瞻性原则。基金管理公司应坚持预防为主的声誉风险管理理念,定期对声誉风险管理情况及潜在风险进行排查、判断,提升声誉风险预见性。

要点三:七点处置建议

基金管理公司应根据分级分类结果科学、灵活应对处置声誉风险,包括以下措施:

一是核实引发声誉事件的主客观原因,分析判断公司的责任、影响范围,实时关注分析舆情;

二是根据声誉事件具体情况,明确相应的职责、处置流程和报告路径;

三是检视其他业务、宣传策略等与声誉事件的关联性,防止声誉事件升级或出现次生风险;

四是采取适当的方式适时对投资者等利益相关方或社会公众披露相关信息,澄清事实情况,回应社会关切;

五是对违反职业道德、违法违规经营等引发声誉事件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追责,并视情况公开,展现真诚、有担当的社会形象;

六是及时开展声誉恢复工作,加大正面宣传,介绍针对声誉事件的改进措施,降低声誉事件的负面影响;

 

七是对恶意损害公司声誉的行为,依法采取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